《扬州市文雅作为增进条例》第十六条 公民该当保护稠人广众次序,自愿坚守下列典型:
(八)除展览、扮演等需求外,不带领犬只进入学校、病院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运动场馆、逛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光景胜景区等稠人广众;
按照《中华黎民共和邦动物防疫法》等规矩,《条例》第三十九条: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七项、第八项、第九项规矩,有下列作为之一,由公安圈套责令订正,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:
(二)除展览、扮演等需求外,带领犬只进入学校、病院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运动场馆、逛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光景胜景区等稠人广众的;